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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章程
2017-10-20 09:24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等多学科的辽宁省惟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教学区占地面积2016亩,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

辽宁大学MPA依托于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MPA研究生教学质量和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其他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办学经验,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做兼职教授。力图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发挥综合性大学的整体优势,努力创办国内一流水平的MPA培养基地。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截止日期为20189月止)。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② 报考院系: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③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⑥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在201711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四、招生考试

1. 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71214日至1225,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122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初试科目: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外语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或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前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前提交。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网站查询。

六、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共管理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费及学习方式

学制:2.5

学习方式:利用周末时间上课学习

学费:4万元(分3个学期支付)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的MPA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77365.com主页或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查询。

2.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指定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学校将不再邮寄。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091  024-62202090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  博远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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